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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
  • 公证遗嘱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继承法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七条第一款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第二十条第三款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42.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的效力

    2019-12-05 1190

  • 未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并非当然无效|保险法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019-12-04 1707

  • 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不动产,有效吗?|物权法

    导读: 我们购置不动产时,在《不动产权证》附记页上往往都会标注“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那么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共有,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规定,在法律效果上又有哪些区别。实践中常见并不是全体共有人均到场签订买卖合同,仅有部分共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能否过户?本文将一一为您解析。 《物权法》第九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什么是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

    2019-12-03 1263

  • 应采用而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后果|合同法

    关于合同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二是当事人约定的情形。 但是,在实践中,当事人未按上述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是否成立? 对于上述问题,应当视不同情况而定: 如果

    2019-12-02 1838

  • 股东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实,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公司法

    股东出资,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因货币本身具有确定性,在用货币出资时,不存在差额问题。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与货币相比,价值上就具有了不确定性,因此,易于出现出资与实际价额不符的情形。股东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实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股东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实的构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为股东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实。 以

    2019-11-29 1455

  • 代书遗嘱无效的三种情形|继承法

    法条索引 《继承法》 第十七条第三款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9-11-28 1292

  • 正确认识保险利益,防止花钱购买的保险合同无效丨保险法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

    2019-11-27 1703

  • 我们居住的小区如何分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权法

    释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全体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七十条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

    2019-11-26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