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严发票令”?企业如何经营才能规避风险?
2017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引起各方解读,有人甚至声称此为“最严发票令”、“最新发票开具规定”,事实果真如此吗? 作为长期关注企业风险的马良君律师认为,本次公告是对相关规定的再次明确、重申或对目前市场上存在问题的警示。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
2019-08-16 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