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骥路探索

美国加州通过工业大麻食用合法化

2021年10月初,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第45号议会法案(Assembly Bill 45,AB 45)经州长签署,正式宣告工业大麻、大麻二酚(CBD)及工业大麻衍生物可作为合法成分加入食品饮料、膳食补充剂、化妆品和宠物食品中。


一、诸多州法因AB 45修订

虽然美国联邦政府早于2018年就将工业大麻合法化,但是美国市场上工业大麻食品的安全性缺乏相应监管对策(参见往期《美国政企对大麻及其衍生物在食品中合法应用的博弈》)。AB 45的正式入法,对加州州法体系下的诸多法律修订具有较大影响,包括《健康安全法》《商业和职业法》《成人用医用大麻法》等。


二、《健康安全法》

首先《健康安全法》将含有工业大麻的食品、化妆品和宠物食品从“掺假食品、化妆品和宠物食品”的定义中删去;其次,《健康安全法》增加了生产含有工业大麻成分的食品和膳食补充剂的生产者需在加州公用卫生部进行登记,并提供所添加的工业大麻成分具有合法审批证明,以保障该成分的食用安全性。


三、《商业和职业法》

加州行政体系中设有大麻监管部门。依AB 45,《商业和职业法》增设条款要求大麻监管部门在2022年7月1日之前,应形成关于CBD纳入大麻供应链管控措施的报告,并为2023-2024年的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依据。


四、《成人用医用大麻法》

《成人用医用大麻法》对工业大麻的定义进行了调整:将工业大麻的定义部分中的“含有不超过0.3%四氢大麻酚(THC)”修改为“含有不超过0.3% Delta-9四氢大麻酚(Delta-9 THC)”。该修订为Delta-8 THC的应用推广提供了一定的遐想空间。


近年来,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在大麻市场开放议题上倾向于选择相对宽松的立法修订方向。相较而言,东亚各国在此议题上多采取保守严格的监管禁令。因此,经营者对于相关产品的跨境贸易应格外关注各国不同的监管要求,避免触及管制品乃至毒品管控红线。


本文作者:张旭晟,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 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家 (D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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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骥路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