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合伙协议未约定期限的情况下,合伙人可单方退伙?
合伙期限 VS 单方退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当退伙事由出现时,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那么,如果没有约定退伙事由,合伙人是否有权单方退伙?何种情况下可以单方退伙?
目 录
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单方退伙案例再现
二、人民法院关于合伙人单方退伙纠纷裁判要点
三、律师关于合伙人单方退伙之意见建议
一、 合伙企业合伙人单方退伙案例再现
1. 陈某某、黄某某、王某于2013年11月13日签订的《三人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2. 在合伙经营过程中,黄某某和王某自愿退伙,并与陈某某签订了《退伙结算清单》。
3. 本案经一审、二审,陈某某申请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某退伙条件成就,一、二审法院判决陈某某返还黄某某财产份额,并无不当,驳回陈某某的再审申请。
二、人民法院关于合伙人单方退伙纠纷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本案中,全部合伙人一致同意黄某某退伙。故一、二审判决认定黄某某退伙条件成就,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合伙人退伙,应退还退伙人财产份额的规定,黄某某退出合伙企业时,合伙企业处于盈利状态,应退还黄某某财产份额。
三、律师关于合伙人单方退伙之意见建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当退伙事由出现时,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那么,如果没有约定退伙事由,合伙人是否有权单方退伙?何种情况下可以单方退伙?
本律师结合本文案例,特提出如下意见建议,以供读者参考。
1. 合伙协议未约定期限时,合伙人可单方退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从前述规定可知,合伙人单方退伙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如约定期限,则合伙人无权单方退伙,只能根
(2) 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该条件需要在个案中进行判断,司法裁量空间较大。
(3) 提前通知义务。单方退伙合伙人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退伙不免责
合伙人在符合上述情形单方退伙后,对于退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需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需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退货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案例来源】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黔高民申字第57号